水利部正式印发《新一期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对“十四五”期间及未来一段时期的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部署。此次《实施方案》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水土保持监测事业迈入了一个更加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的新阶段,其中对监测工作的投资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旨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为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与决策依据。
《实施方案》明确了新一期动态监测工作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技术路线、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核心任务包括持续开展全国水土流失状况年度监测,精准掌握水土流失面积、强度及分布变化;深化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的动态监测与专题评价;加强监测数据成果的深度挖掘与应用服务,提升监测预警能力。技术上将充分融合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无人机、物联网等现代技术,构建“空天地一体化”的立体监测网络,提高监测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和成果精度。
值得关注的是,《实施方案》将投资管理置于保障工作顺利实施的关键位置,提出了多项具体举措:
- 强化预算保障与规划衔接:要求各级水利部门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将动态监测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资金稳定投入。监测规划与投资计划需紧密衔接,根据任务优先级和区域重要性,优化资金配置方向。
- 规范资金使用与过程监管:建立健全覆盖资金申请、分配、执行、绩效评价全过程的管理制度。明确资金开支范围与标准,严禁挤占、挪用、截留监测专项资金。加强内部审计与监督检查,确保每一笔资金都用在“刀刃上”,即直接服务于监测数据采集、处理、分析、信息系统维护与升级等核心环节。
- 推行绩效管理与成本控制:全面实施项目支出绩效管理,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对监测成果的质量、时效、应用效果以及成本效益进行综合评估。鼓励采用集约化、共享化的技术手段降低监测成本,提高设备利用率和数据共享水平,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 引导多元投入与创新机制:在坚持政府主导的探索利用市场化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金在符合规定领域参与水土保持监测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技术研发和服务。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监测工作的专业化和效率。
- 加强能力建设与经费支持:投资管理不仅关乎“物”,也关乎“人”。《实施方案》强调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监测队伍的技术培训、人才引进以及新技术、新设备的研发与应用,持续提升各级监测机构的核心能力。
此次水利部部署的新一期动态监测工作,通过强化投资管理,旨在构建一个“投入精准、管理规范、运行高效、成果显著”的监测保障体系。这不仅是提升国家水土保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也是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守护好绿水青山,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与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水利部将指导各地细化落实方案要求,确保新一期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高质量开展,其精准的数据成果将为美丽中国建设和区域可持续发展注入强劲动力。